厦门刑事犯罪辩护律师--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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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如何执行

2018年6月25日  厦门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shxmxblss.cn/
管制如何执行
  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立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管制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文章来源:厦门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律师:孙华[厦门]

福建旭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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