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刑事犯罪辩护律师--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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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过早离开父母生活后交友不慎涉嫌抢劫被公诉

2018年4月27日  厦门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shxmxblss.cn/

王某过早离开父母开始自己的独立生活,引来其他朋友找其投靠,不堪重负的王某伙同其朋友抢劫手机一部,将手机卖掉作为生活费。近日王某及其朋友因犯抢劫罪被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未满十八周岁,尚处于青春期的王某感觉自己跟父母的世界观、价值观相差很大,无法沟通,便自己一个人到外面租房子住。王某为人仗义,不久就有了李某和程某两个哥们,这两个哥们一起挤在王某暂住地住,这样一来开销就大了,王某微薄的工资也负担不了。一天,王某和他哥们在家里瞎聊天时,聊到孙某家特别有钱。李某开玩笑说把孙某抢了吧,手头紧的王某动了心思,把抢孙某的策划跟李某、程某说了,大家一拍即合。

某日22时许,王某先让丁某(女)联系孙某,套出孙某的下落和身上的财物。王某等三人得知孙某刚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并在某网吧玩游戏之后立即赶到孙某所在的网吧。李某进网吧装偶遇跟孙某聊天,并拉着孙某和孙某的朋友曾某一起出去遇到在网吧外面等候的王某。王某要求孙某二人跟他们走一趟。孙某因为之前认识王某等人,也知道王某等人不好惹,就跟着王某走了。在走到河堤处时,李某、程某两人看着曾某,王某对孙某谎称其在学校惹着人了,对方出四千块钱雇王某打孙某,说着拿出砍刀,并问孙某怎么办。孙某当即向王某求饶。王某、李某持砍刀将孙某的手腕等处砍伤,并称把苹果手机给自己,这事就算了了。无奈的孙某只好将手机交给对方,后同朋友逃跑。孙某的家长知道后报警。王某、李某、程某三人因犯抢劫罪被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王某等三人深夜将被害人劫持至无人处,并持砍刀砍伤被害人,强行拿走被害人身上财物的行为,符合当场实施暴力,当场取得财物的情形,故王某等三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检察官提示大家的是,青少年时期思想不够成熟,应该同父母加强沟通,多听一些父母的经验,多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避免自己过早的生活,在父母的陪伴下顺利度过青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