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刑事犯罪辩护律师--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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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其职聚众赌博 电台放哨难逃落网

2018年4月7日  厦门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shxmxblss.cn/
陈某等六人纠集众人在饭店内赌博,并由专人在外用电台为赌局放哨却毫无用处,仍被民警“一网打尽”。近日,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赌博罪将聚众赌博的陈某、化某、关某、杨某、吕某、牛某批准逮捕。
2011年6月21日凌晨至6月23日凌晨,西城区西经路某饭店的房间内人声鼎沸,陈某等人纠集了十余名赌徒在房间内以推筒子的方式赌博。23日凌晨,民警接到举报赶至现场将陈某等人抓获,并起获赌资共计89000余元。
经查,陈某等人为抽份钱而处心积虑聚众赌博,且六人之间形成了一个小团伙,组织分工甚为明确。6月19日,陈某就用朋友的身份证在饭店内开好了两间房准备用于赌博。6月20日,陈某等人专程来到饭店共商“聚赌”大计,并达成一致意见:由陈某负责提供赌博场地,并找人在外放哨;陈某于是以每人400元的价格雇来吕某和牛某为赌局放哨;杨某和关某则负责提供对讲机一对,供放风联系之用;关某另外还负责提供放哨用的汽车一辆;化某则负责购买赌具,并按照庄家所赢金额的10%进行“抽头”。一切商议就绪,六人就大张旗鼓地打电话纠集众人“过来捧场”,连续三天在饭店房间内聚众赌博,岂料法网恢恢,六人虽计划周详还安排了专人放哨,仍被民警逮了个正着。杨某到案后供述,“聚众赌博,是觉得自己找个地方玩牌,比棋牌室的环境好,还能挣钱。收来的钱,除去花销外剩下的钱我和陈、化、关四人平分了。”
检察官说法:陈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具,组织、招引3人以上进行赌博活动,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了5万元以上,涉嫌构成赌博罪。
检察官提示:聚众赌博的行为不仅有损社会风尚、影响他人的工作和生活,而且危害社会秩序,可能成为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公民切勿为之。同时公民也切勿心怀侥幸心理,认为雇人放风就能逃避民警追查,需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故意犯法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西城区检察院 康晨、陆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