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刑事犯罪辩护律师--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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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地下”黑交易 女友“潜伏”双获刑

2017年6月19日  厦门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shxmxblss.cn/
案情回放:2011年3月,一直在家待业的路某无意间发现网上倒卖个人信息很赚钱,便开始从事这个行当。想到女友张某在某通信运营商客服部工作,他便起了贼心,与女友商量让其为自己提供公司的客户信息。从2011年3月开始,张某先后窃取公司客户信息近200条并提供给男友,其中机主信息80余条,通话清单100多条。近日,路某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二个月,张某因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一个月。
检察官说法:我国《刑法》第253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案中,路某从张某处非法获取大量公民通讯信息并用于销售,情节严重,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张某明知路某从事贩卖信息获利的违法行为而继续向其提供,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蔡国山 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