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刑事犯罪辩护律师--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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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校园周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点分析

2017年5月14日  厦门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shxmxblss.cn/
2013年至今平谷区检察院共受理校园周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22人,其中,涉嫌聚众斗殴罪4件19人,涉嫌寻衅滋事罪2件2人,涉嫌故意伤害罪1件1人。校园周边未成年人犯罪已经威胁到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严重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一、犯罪特点
一是校园周边未成年人犯罪呈现“聚众性”。7例校园周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属暴力犯罪、共同犯罪,且每一方人数均在4人以上,最多达9人。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群体性参与,不仅弱化了社会规范对个体的约束,也强化了参与成员的个体行为,未成年人犯罪的“聚众性”力量会对未成年人犯罪产生更大、更直接的危害作用。
二是校园周边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偶发性”。7件案件中,22名未成年人均因自己或亲友临时与他人发生口头、肢体冲突,进而产生报复、宣泄私愤的不良心理。在两起聚众斗殴案中,双方均因口角产生矛盾,于是有的临时纠集同学、亲友为自己或朋友助威,有的出于兄弟义气主动参与到犯罪中来,并且在实施犯罪行为前没有明确的犯罪计划,人员组成和分工没有明确限定,具有较强任意性。
三是校园周边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犯罪主体的“特定性”。普遍系在校学生,并且以职业教育学生为主。2013年至今受理的未成年人校园周边犯罪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数共22人,其中19人系在校学生,占全部人数的86.4%,另外3人系无业人员。从学历来看,19名在校学生中,高中学历9人,职高学历7人,中专学历3人,拥有职业教育学历人数占在校学生一半以上。可以看出,职业教育对专业技能教育的偏向性,导致其往往弱化了对学生法制、心理的教育力度,造成某些学生道德观念淡薄、缺乏基本法制意识。
四是校园周边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学校责任的“失缺性”。此类犯罪滋生与频发多与学校管理缺失或者不到位有关。如在张某某、郭某某等聚众斗殴案中,学校老师已经注意到学校门口人员聚集,但只是采取了哄赶、驱散等方式,让聚集在校园门口的学生转移到脱离学校视线范围的区域,这种消极的教育管理模式以及对校园周边犯罪的漠视无法从根本上有效遏制与避免校园周边犯罪的发生。
五是校园周边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女性在个案中的“主导性”。在校园周边未成年人犯罪中,男性犯罪一直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导,但是近些年来,女性未成年人参与甚至主导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形日渐频繁、复杂。如在张某某、郭某某纠集双方进行互殴的聚众斗殴案件中,张某纠集的一方共6人,女性占4人,郭某纠集的一方共5人,女性占1人,且双方聚众斗殴的纠集者张某、郭某均为女性。
二、对策、建议
一是学校和家长应加强教育、管理与引导。学校尤其是职业高中、技校应当科学设置教育课程,增加法制、心理教育内容,聘请专业教师进行授课指导。学校、社区应当加大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未成年人的案情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引导未成年人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二是联防联控,重点整治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学校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从根本上重视校园周边。公安机关应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学校周边地区加强巡防。根据社区面积、人口密度,增设监控设备、保安岗亭、警务站等,提高社区治安监控力度。多部门联动,重点整治学校周边、社区内非法经营的娱乐场所,如网吧、KTV等,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