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刑事犯罪辩护律师--孙华

经济犯罪案例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制售假冒高档白酒被批捕

2017年1月29日  厦门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shxmxblss.cn/

2015年12月15日,民警在海淀区龚村日常检查时查获了一起销售假冒白酒案件。在嫌疑人付某某的库房内发现大量白酒以及包装盒和压盖器、热风枪、漏斗、剪钳、锉刀等装酒工具。后经鉴定,房屋内存放400多瓶五粮液、泸州老窖系列白酒、洋河、国窖品牌的白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市场价格达十五万余元。2016年1月20日,犯罪嫌疑人付某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明,付某某平时通过在批发市场发小广告的销售方式推销自己灌装加工的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据付某某介绍,其从废品市场收购废旧的酒瓶,进行清洗后使用。付某某会保留回收旧酒瓶上原有的防伪标签,将标贴清洗,对一些松动的标贴重新粘贴,使消费者难以从酒瓶外观上分辨出真假。此外,为了减少不同的酒之间味道的差别,在灌装白酒的过城中,付某某用同品系的低档酒灌装高档酒,保持相近风味,使消费者难以从口感上觉察出酒的真假。用价值约50元的金六福四星酒灌装五粮液,用价值不到60元的洋河大曲灌装梦之蓝等洋河系列酒,用价值约80元的郎酒1956灌装红花郎。灌装完成后再进行压盖、用自己从淘宝网上购买新的白酒包装盒进行包装后销售。
检察官说法:《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标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嫌疑人付某某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自行灌装的白酒上使用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三万元,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检察官提示:又到了年底聚会、春节走亲访友的时节,消费者很难从外观分辨出白酒的真假。建议广大消费者从大型超市和白酒专卖店等正规渠道购买白酒,谨防假冒。一旦在消费过程中发现假酒,也请立即报警。
希望消费者们能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年!

知产处:白云山 王进